交通部公路總局公告 汽車考照場考項目調整
新北市駕訓班 板橋駕訓班 新北市汽車駕訓班
【汽車考照場考項目調整如下】
行車前檢查:
1.上車前未查看車輛四周,車底及輪胎有無異物(狀) - 新增扣32分
2.未依規定繫安全帶 - 扣16分改為32分
3.手排車發動引擎未放空檔或未踩離合器、自排車發動引擎未入P檔或未踩煞車 - 新增扣16分
4.起駛前未鬆開手煞車及檢查煞車作用 - 新增扣16分
5.起駛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 - 新增扣32分
6.起駛前未轉頭察看照後鏡及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車通過;未禮讓行進中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 新增扣32分
7.起駛前未檢查儀表作用(受測人應口誦及動作檢查項目) - 新增扣4分
8.起駛前未調整座椅、頭枕或後照鏡(受測人應口誦及動作檢查項目) - 新增扣4分
鐵路平交道項目:
起駛前未轉頭察看照後鏡並注意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 - 新增扣32分
環場道路行駛項目:
1.變換車道、轉彎後仍持續顯示方向燈(連續扣分) - 新增扣16分
2.未依序換檔(連續扣分) - 新增扣8分
3.未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或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行車 - 新增扣32分
4.考驗終點,停車後下車前未將引擎熄火或未拉緊手煞車(自排車未排入P檔) - 新增扣16分
5.起駛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或未察看照後鏡並轉頭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 - 扣16分改為32分
6.變化車道、轉彎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或未察看照後鏡並轉頭注意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 - 扣16分改為32分
板城駕訓班
參考資料: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116005554-260405
Orignal From: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告 汽車考照場考項目調整
【汽車考照場考項目調整如下】
行車前檢查:
1.上車前未查看車輛四周,車底及輪胎有無異物(狀) - 新增扣32分
2.未依規定繫安全帶 - 扣16分改為32分
3.手排車發動引擎未放空檔或未踩離合器、自排車發動引擎未入P檔或未踩煞車 - 新增扣16分
4.起駛前未鬆開手煞車及檢查煞車作用 - 新增扣16分
5.起駛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 - 新增扣32分
6.起駛前未轉頭察看照後鏡及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車通過;未禮讓行進中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 新增扣32分
7.起駛前未檢查儀表作用(受測人應口誦及動作檢查項目) - 新增扣4分
8.起駛前未調整座椅、頭枕或後照鏡(受測人應口誦及動作檢查項目) - 新增扣4分
鐵路平交道項目:
起駛前未轉頭察看照後鏡並注意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 - 新增扣32分
環場道路行駛項目:
1.變換車道、轉彎後仍持續顯示方向燈(連續扣分) - 新增扣16分
2.未依序換檔(連續扣分) - 新增扣8分
3.未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或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行車 - 新增扣32分
4.考驗終點,停車後下車前未將引擎熄火或未拉緊手煞車(自排車未排入P檔) - 新增扣16分
5.起駛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或未察看照後鏡並轉頭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 - 扣16分改為32分
6.變化車道、轉彎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或未察看照後鏡並轉頭注意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 - 扣16分改為32分
板城駕訓班
參考資料: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116005554-260405
http://www.lifehy.com.tw/?p=4414
Orignal From: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告 汽車考照場考項目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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